全校各部門:
一、評選條件:
(一)思想品德:
1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(yè),愛崗敬業(yè),立德樹人,無私奉獻,為人師表。
2、自覺執(zhí)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,有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不斷提高人格修養(yǎng)和學術魅力,做人人敬仰、愛戴的學習之師、品行之師。嚴謹治學,刻苦鉆研業(yè)務,出色完成本職工作。
3、遵紀守法,廉潔從教,作風正派,無私奉獻。
4、同志間相互尊重,團結協(xié)作,顧全大局。
(二)工作業(yè)績:
1、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,對學生既嚴格要求,嚴格管理,嚴格考核,又熱情關心,耐心幫助,注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。
2、能按規(guī)定完成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量。
3、對教學工作精益求精,有完備的教學計劃和教案并嚴格執(zhí)行;教學輔導認真,精心布置并批閱作業(yè)、試卷,考試從嚴要求;教學效果優(yōu)良,未發(fā)生任何教學事故;學生滿意率高。
4、參評人員2016-2017學年度考核必須為優(yōu)秀。
5、有突出貢獻人員,在院教學競賽中獲獎者,獲得市級以上各種獎勵者可優(yōu)先考慮。
(三)工作年限:
在本院工作滿三年以上。
二、名額分配:
中層干部:2名
(以下部門名額不含中層參評)
院辦、人事處、教務處、科研處:1人 招就處、學工處、財務處:1人
總務處、圖書館:1人
電子系:2人 機械系:2人 建筑系:1人
經管系:2人 藝術系:1人 基礎部:1人
三、評選辦法:
(一)各部門成立評選小組,進行初評,
(二)院長辦公會議審定。
(三)公示。
四、表彰獎勵:
附件:部門評優(yōu)推薦匯總表評優(yōu)推薦表.doc
組織人事處
二○